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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 工程名称:金郡花园三区19#、21-27#楼、2#配套楼及7开闭所8#小区变、5#小区变、6#小区变及北侧地下室工程

2、 建设单位:常州新城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施工单位: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公示事由:依据《关于印发金坛市房地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坛政办发〔2015〕40号)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5、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

6、 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7、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东环一路669号院5号楼二楼203室,邮编:213200;联系人:杨志国,联系电话:0519—82698512。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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