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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头雁”示范社遴选推荐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关于开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农产〔2023〕4号)和《关于开展“四个一”工程“头雁”示范社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知名品牌遴选推荐的函》文件要求,经主体自愿申报、镇级初核、区级复核,现将“头雁”示范社遴选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9日起至6月5日止。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不符合推荐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综合科,0519-82822229

附件: “头雁”示范社遴选推荐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头雁”示范社遴选推荐名单

1.常州市金坛万叶水产专业合作社

2.常州市金坛区圣贝特蜂业专业合作社

3.常州市昌玉红香芋专业合作社

4.常州市金坛区五湖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5.常州市金坛和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6.常州市金坛茂源薯业专业合作社

7.常州金坛银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8.常州市金坛永乐蛙业专业合作社

9.常州市佳泰农业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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