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事业单位、镇(街道)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人社部2016年第29号部长令《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对我区2023年第二季度发生的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金坛区2023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坛区2023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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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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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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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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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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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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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与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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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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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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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李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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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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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滨海县五汛镇五汛村四组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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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22xxxxxxxx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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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在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李进松拖欠王振礼等11名农民工工资7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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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我局向李进松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工资,但李进松逾期未履行且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3月2日我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处理。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已受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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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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