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46号)
文件概要:
一、见习对象
不在单位参保状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青年(港澳台青年)可以申报成为就业见习人员:
A类: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B类: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C类:18-24周岁本市登记失业青年,其中2019-2021年可放宽至16-24周岁。
线上申报:
见习人员需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登录后,在主界面搜索“就业见习”,进入“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页面,搜索单位或岗位名称进行报名。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其中2019-2021年可放宽至3-12个月。
三、见习基地申报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就业见习基地:
1.能持续提供具备技术含量、能有效帮助青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实践见习岗位;
2.建立规范的见习管理制度、带教制度、劳动安全制度和卫生制度;
3.能够严格执行各种制度并要求对见习人员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4.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和学习保障。
线上申报:
1.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单位办事”,在“就业创业”栏目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的“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进行“申报”。
2.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联系人信息、就业见习指导师资信息。
3.上传已盖章的《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就业见习管理方案、就业见习制度的图片格式。
四、见习人员招收
1.见习人员的招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见习基地与见习对象供需对接、自主招收。
2.市人社部门通过组织的线上、线下公益性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为双方提供对接平台。
办理流程:
1.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单位办事”,在“就业创业”栏目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的“招收就业见习人员”进行“申报”。
2.在成功发布的见习岗位后点击“报名”,输入见习人员身份证号,选择见习人员类别,选择完成后会自动跳转需要上传附件的页面,系统会自动匹配学籍信息或者失业登记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五、见习经费的项目和标准
1.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见习期不满一个月的不予享受见习补贴。
2.保险补贴:见习期间,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单独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统筹区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按照国家二类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3.房租补贴: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和“双零”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在见习期间因工作需要租住房屋的,经申请认定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房租补贴。
4.带教补贴:带教一名见习人员按100元/月的标准给予带教补贴,技术岗带教老师每人同期带教学员不能超过3名,非技术岗带教老师每人同期带教学员不能超过5名。
5.奖励
(1)留用奖励: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并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2)优秀见习基地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并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家不超过2万元。
办理流程:
1.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单位办事”,在“就业创业”栏目下的“就业补贴”中的“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进行“申报”。
2.填写完整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名称、支行行号、支行名称等相关信息。
3.上传相应材料,考勤信息、补贴发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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