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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3-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2-10 公开日期 2023-0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一、总体情况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2022年,我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完善专题专栏建设及智能化政策互动功能,加强政策解读,更好地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公开实效。强化解读回应,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制度,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政策解读48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2次。

(二)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据《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一年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98件,上年结转2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另有2件申请按照《条例》要求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54件,占27.3%;不予公开17件,占8.6%;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91件,占45.9%;不予处理18件,占9.1%;其他处理18件,占9.1%。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土地征用、政府文件等方面。

(三)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全面梳理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协调确认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上级工作要求,优化调整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科学调整公开栏目、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功能设置、升级智能检索系统、加强网站维护管理,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展示,提升群众信息查阅便捷度和满意度。

(五)深化落实监督保障。强化对政务公开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国家、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工作检查,督促区各单位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工作,每月及时发布检测结果通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8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00

行政强制

1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236.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8

10

0

0

0

0

1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3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1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3

5

0

0

0

0

8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1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188

10

0

0

0

0

1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1

4

2

3

30

8

0

1

1

10

8

0

0

0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规范尚不健全;三是基层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丰富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采用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注重对政策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有针对性地回应民生关切;二是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把握最新行政复议、诉讼规则,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点对点个案指导等方式增强各单位答复专业度,以应对近年来显著增加的申请量;三是探索政务公开创新举措,为基层群众更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等服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对我区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定期抽查,及时整改、关停、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

(二)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68件、政协委员提案168件,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均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圆满完成,办理满意率达100%。

(三)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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