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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329A/2023-0002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朱林镇 规划计划报告
文件编号 朱委发【2023】33号 发布机构 朱林镇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23 公开日期 2023-08-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朱委发【2023】33号

各相关单位:

《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委员会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持续稳定,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23年4月20日起至6月20日,在全镇深入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4·17”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和“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压降火灾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全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推动朱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全面排查整治全镇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消防安全监管领域盲区,化解影响制约消防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着力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厂中厂”,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宗教活动场所,人防工程、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化工生产和船舶修造行业,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规划和森林防火,建筑工地、城镇燃气和市政设施,住宅小区、市容和环卫设施,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饲料生产企业,加油站,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及幼育机构,危险化学品企业,商场市场,群租房、宾馆饭店,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等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全覆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厂中厂”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培训、排查、整改、宣传等重点环节精准发力,切实做到“提升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和有负面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坚持全面覆盖。各行业职能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排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计划,全面排查整治全镇社会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深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商场市场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安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8)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九小场所”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五、责任分工

行 业

牵头单位

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

镇综合办公室

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医疗卫生单位及幼育机构消防安全。

镇政法和社会

事业局

新闻出版和印刷发行复制行业消防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

镇综合办公室

化工生产和船舶修造企业消防安全;加油站消防安全。

镇经济发展局

国有资产消防安全。

镇财政审计局

森林防火安全。

资规茅山中心所朱林服务科

建筑工地、城镇燃气和市政设施消防安全。

镇规划建设局

住宅小区、市容和环卫设施消防安全。

城管中队

交通运输企业及交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交通执法中队

水利工程建设消防安全。

水利站

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消防安全。

镇农村工作局

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危废固废处置单位消防安全。

镇综合行政

执法局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

市场监管

朱林分局

群租房、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朱林派出所

二级消防重点单位跟踪整治。

专职消防

救援队

对“厂中厂”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指导、督促、整治。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消防

救援队

六、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成立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部门和单位深入分析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组织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5月1日至6月20日)。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6月20日之后)。着眼长效管控,逐项梳理出在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牵头部门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涉及行业领域广且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领域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考核问责。加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推动取得实际成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消防安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推进对消防安全监督的再监督。

(四)注重方式方法。各部门和单位在整治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和疏导教育,不能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和运动式整治,坚决杜绝在整治过程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增加群众负担。

请牵头部门于每周二报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周报表》(附件3)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每周排查整治明细表》(附件4),6月16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总结。镇消委办联系人:周强,电话:13951214731。镇安委办联系人:曾亮,电话:13914305004。

附件:1.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2.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联络表

3.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周报表

4.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每周排查整治明细表

附件1:

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飞  镇党委书记

范水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铧  镇人大主席

谢晓贤  镇党委副书记

邵 凯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陆游如  镇政府副镇长

宋永栋  镇政府副镇长

陈 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铭业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坤  镇政府副镇长

张 亮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李 恒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李 媛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蒋丽丽  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周建林  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旭荣  镇财政审计局局长

蒋益平  镇农村工作局局长

李粉林  镇规划建设局局长

刘 霞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徐国强   镇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梦云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蒋海凤  镇纪委副书记

沈余忠  朱林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马云鹏  朱林派出所所长

栾克贵  区资规局茅山中心所朱林服务科科长

葛洪俊  市场监管局朱林分局局长

王 胜  朱林交通执法中队中队长

朱 剑  朱林水利站站长

赵 剑  常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朱林业务所所长

王卫中  朱林村党总支书记

陶小兵  龙溪村党总支书记

王爱平  长兴村党总支书记

朱小群  红旗圩村党总支书记

蒋锁真  西岗村党总支书记

罗竹君  三星村党总支书记

王春雷  沙湖村党总支书记

丁沧宇  唐王村党总支书记

王 娟  黄金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发动组、整治攻坚组、督查检查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 坤  副镇长

副组长:王梦云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沈余忠  朱林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蒋丽丽  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牵头单位:镇消委办

主要职责: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体谋划、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推动各工作组有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二)宣传发动组

组 长:李 媛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组长:蒋丽丽  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牵头单位:镇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安全新闻报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整治攻坚组

组 长:王 坤  副镇长

副组长:王梦云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 强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镇消委办

成员单位:镇综合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局、镇财政审计局、镇规划建设局、镇农村工作局、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资规茅山中心所朱林服务科所、朱林城管中队、交通执法中队、水利站、市场监管分局、朱林派出所、朱林专职消防救援队。

主要职责:负责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

(四)督查检查组

组 长:陈 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蒋海凤  镇纪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纪委

主要职责:围绕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督查各单位是否有效履行抓总协同职责,承担好具体任务。及时对消防安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推进对消防安全监督的再监督。

附件2:

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联络表

序号

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联络员

联系电话

1

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

镇综合办公室

谢晓贤

蒋丽丽

陈文娟

13961178005

2

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医疗卫生单位及幼育机构消防安全。

镇政法和社会

事业局

张 亮

刘 霞

田佳鑫

13775150309

3

新闻出版和印刷发行复制行业消防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

镇综合办公室

李 媛

蒋丽丽

刘清池

凌晨曦

18915892698

15306112360

4

化工生产和船舶修造企业消防安全;加油站消防安全。

镇经济发展局

邵 凯

周建林

陈 鹏

15722760159

5

国有资产消防安全。

镇财政审计局

李 恒

王旭荣

汤朝阳

13701496397

6

森林防火安全。

资规茅山中心所朱林服务科

陆游如

栾克贵

史晓媛

13861127866

7

建筑工地、城镇燃气和市政设施消防安全。

镇规划建设局

陆游如

李粉林

徐 尧

13915821125

8

住宅小区、市容和环卫设施消防安全。

城管中队

王 坤

钱慧斌

许鑫晨

13961100709

9

交通运输企业及交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交通执法中队

陆游如

王 胜

徐伟俊

13861112786

10

水利工程建设消防安全。

水利站

谢晓贤

朱 剑

沈 辉

18006149716

11

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消防安全。

镇农村工作局

宋永栋

蒋益平

苏志军

13706141667

12

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危废固废处置单位消防安全。

镇综合行政

执法局

王 坤

王梦云

周 强

13951214731

13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

市场监管

朱林分局

王 坤

葛洪俊

张红星

18915899140

14

群租房、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朱林派出所

张 亮

马云鹏

郑月丽

13775282490

15

二级消防重点单位跟踪整治。

专职消防救援队

王 坤

沈余忠

周 耀

18136919086

16

对“厂中厂”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指导、督促、整治。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消防

救援队

王 坤

王梦云

沈余忠

周 耀

18136919086





附件3:

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周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责任人:             责任领导:            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宣传培训情况

排查单位数(家)

发现火灾隐患(处)

督改火灾隐患(处)

出动检查

人次数

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人次)

海报、传单

(份)

横幅

(处)

电子屏

(处)

备注:此表格由各行业领域牵头单位负责统计,每周二中午12:00前由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每周请报送累计数据,联系人:周强13951214731。

附件4:

朱林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每周排查整治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

场所面积

(㎡)

类型

消防安全隐患总数

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及整改期限

填表人:                   责任人:                   责任领导: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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