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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6月30日上午,金坛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跃中、副主任孟敖祥、王艳红、吴志高参加会议,区领导苗润、姚祥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区发改局工作情况汇报并开展评议。会议强调,区发改部门要研判经济走势、冲刺目标任务,服务重大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加快产城融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中期目标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区工信局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开展评议。会议强调,区工信部门要在做大总量上再发力、优化质量上再发力、积聚能量上再发力,在做强“五新产业”、壮大“五型经济”方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体系建设、网点布局,优化服务能力、充实人才队伍,打造更加产业化、专业化、智能化、人性化的养老服务。

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太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依法作出相应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坛区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决算;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强调控引导,确保财力持续增长,要严肃财经法纪,确保预算严格执行,要注重成果运用,确保审计整改实效,要强化源头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人民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强实效,提升能力水平、强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还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员人事任命案。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6月30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燕萍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国华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邹慧娟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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