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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朱林镇2023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329A/2023-0001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朱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朱政发【2023】46号 发布机构 朱林镇
生成日期 2023-06-20 公开日期 2023-07-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朱林镇2023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朱林镇2023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朱政发【2023】46号

各行政村、朱林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金坛区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政策的实施意见》及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本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朱林镇2023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朱林镇2023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金坛区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政策的实施意见》及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本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实现重大疾病早发现,常见病多发病早治疗,慢性病早管理,为老年人提供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卫生健康服务。

二、体检对象

全镇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者),由区人社局确定的65周岁以下(企退)享受待遇人员。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健康体检一次,其他老年人每两年健康体检一次。

三、体检项目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执行免费体检,具体内容如下: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处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五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白/球比值、血清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和间接胆红素)、肾功能(血尿素氮、血肌酐和血尿酸)、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IV、心电图(12导联)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检查。

4、健康指导。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干预。

四、体检时间

2023年6月开始,每天上午6:00—9:00。具体各村体检日程安排由镇卫生院与各村议定。

五、体检地点

朱林镇卫生院

六、工作要求

(一)职责要求:

1、各村委负责宣传、发动、通知与组织,并统一车辆接送。当日各村委应安排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跟车前往,协助卫生院共同做好老年人体检工作。

2、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老年人健康体检方案,每天与体检村委做好对接,并随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老年人体检突发事件的处理,认真提供良好的体检服务。

(二)参检要求:

1、体检者当日应空腹(高血压病人按照平时服药规律服药,但糖尿病病人不要服降糖药,可把降糖药带来吃过早餐再服),体检完后卫生院将免费提供一份营养早餐。

2、体检者当日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卫生院进行体检,如服药的体检对象(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病人等)体检当日还应携带所服药物的药名(如药瓶、药盒等),以便医生准确掌握,确保信息资料真实。

3、注意安全,防止跌倒,凡行动不便或高龄的老人应有家人陪同前往卫生院体检。

4、体检者请在体检通知书上注明家里的联系电话和手机(亲戚的号码也可以),便于体检后反馈体检结果和进行健康随访及指导。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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