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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启动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省2023年度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是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同时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职称资格条件。

2.已申报我省2023年度其他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乡土人才职称评审。

3.没有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业绩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1.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学历要求是中专学历的,包含高中学历)业绩成果、论文等应为申报人取得现职称后获得的。

2.积极落实职称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要求,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实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承诺提供的相关表格、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4.根据国家规范各系列职称名称相关要求,经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与工程系列对应的专业,颁发工程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证书;与工艺美术系列对应的专业,颁发工艺美术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证书;与农业系列对应的专业,颁发农业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证书。不再颁发乡村振兴技艺师证书。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通过互联网统一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在“云办事”中点击“职称”再到“个人服务”栏目中的“职称评审申报”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后(在申报基本信息中的“申报评委会”,选择“江苏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通知有关材料要求准备相应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盖章,申请人上传单位同意申报的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是所在县(市、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成员的,由所在县市、区行业协会、学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盖章,其他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受理审核。

3.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在部门网站上(或以其他公开方式)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示结束后,在《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省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中提交初核通过人员信息。

4.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于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并在省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中提交复核通过人员信息。各设区市报送材料时须提供《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2,用Excel做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呈报单位全称和申报人总数。

四、申报材料

1.《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纸后从中间骑缝装订,每份按内容要求签字盖章。

2.申报人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示情况证明,须加盖公章。

3.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合订本,编页码,左侧坚向胶装,不要使用拉杆或订书钉装订。具体内容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个人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带动群众充分就业、带领农户增收致富的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供材料应与《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4.申报材料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袋封面》。《申报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填写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一年后集中销毁。

符合条件申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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