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良(身份证号:321119********4376):
我中心于2023年10月10日依法向你作出《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坛社保催字〔2023〕第01号),请你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144454.7元。因无法送达本人或家属,故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坛社保催字〔2023〕第0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或家属在收到《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坛社保催字〔2023〕第01号)后10日内,依法退回144454.7元。逾期不履行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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