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不能用于投资,不具备统筹使用功能。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2年我区交存维修资金2.09亿元,截至2022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14.11亿元,总余额为14.92亿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金坛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案件310件,拨付资金368.87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2.92%、27.44%;截至2022年底,我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0.51亿元,使用率约3.21%。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2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外墙、屋面和上下水管道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44.19%、37.10%和5.16%,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33.64%、27.16%和1.09%。
(三)使用类型情况
2022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案件中,一般程序使用284件,拨付资金297.99万元,应急程序使用26件,拨付资金70.88万元;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8.39%、19.22%。
2022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序号
|
街道
所属
|
一般程序使用办结案件(件)
|
一般程序拨付资金
(万元)
|
应急程序使用办结案件(件)
|
应急程序
拨付资金
(万元)
|
办结案件合计
(件)
|
拨付资金合计
(万元)
|
1
|
东城
街道
|
167
|
116.40
|
10
|
9.90
|
177
|
126.30
|
2
|
西城
街道
|
35
|
90.94
|
5
|
14.98
|
40
|
105.92
|
3
|
金城镇
|
80
|
89.10
|
7
|
11.51
|
87
|
100.61
|
4
|
朱林镇
|
2
|
1.55
|
4
|
34.49
|
6
|
36.04
|
合计
|
284
|
297.99
|
26
|
70.88
|
310
|
368.87
|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上位法和地方法规有关规定,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截至2022年底,累计向业主分配利息1.21亿元。该增值方式,可以使资金效用最大化,充分发挥维修资金作为房屋“养老金”的保障作用。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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