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23)苏0413强清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金坛市信息交流中心打印服务部已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时无法将营业执照交回我局,现公告我局核发的金坛市信息交流中心打印服务部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204821101481)自2023年08月25日起作废。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