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统筹支持春耕生产,保障颗粒归仓,近日,金坛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开始陆续发放,涉及补贴资金311万元,惠及15.55万亩,9206户,请实际种粮农民关注到账情况。
(一)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对象为金坛区域内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
1.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
2.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确定补贴发放对象,使实际种粮者真正受益。
3.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镇(街道)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及标准、发放。
补贴依据:2023年在田小麦、其他(大麦、元麦、蚕豌豆)等夏粮作物实际播种面积。
补贴标准:20元/亩。
补贴发放:通过《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发放。应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款项摘要统一注明“一次性补贴”。应发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村(组)集体等单位的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
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80189060;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82328723。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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