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3〕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镇(街道)主动申报,并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下列地名列入金坛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第二批):
1.街、路、巷(里、弄、坊)名称
七庙巷、火巷、相府前路、河西庙巷、司马坊、西轿巷、矢巷、太平弄、徐家弄、学基路、朱寺巷。
2.古桥梁名称
望仙桥、庄城桥、清培桥、枪架桥、南新桥、北新桥、南门桥(原南水关)、许段桥、思母桥(原思墓桥)、连珠桥(原莲渚桥•金沙八景北渚莲舟)、紫阳桥(有古碑)、磬裁第五桥(晚清桥•西阳)。
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本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坛区地名办(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邮编:213200,联系电话:0519-82803235)提出质疑。
特此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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