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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高留富(身份证号:32042219**09283615

我中心于2023年5月25日依法向你作出《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行政处理决定书》(坛社保理字〔2023〕第01号),请你退回违规领取的征地保障待遇45114元。因你或家属拒收,故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行政处理决定书》(坛社保理字2023第0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或家属在收到《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行政处理决定书》(坛社保理字2023第01号)后10日内,依法退回45114元。如不服《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行政处理决定书》(坛社保理字2023第01号),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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