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凝聚整改共识,明确责任分工
(一)成立专组,树牢整改责任“主心骨”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农业农村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成立了由邓九胜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站负责人及局属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推进“责任单”
召开专题研究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逐条查找问题根源,以标本兼治为导向谋划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局各单位、科室均安排专人经办巡察整改工作,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深入研究讨论后,确定了94项整改措施。
(三)精密调度,夯实整改成效“除病灶”
此次整改完成情况已纳入各科站年度考核事项中。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巡察反馈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调度,确保整改速度、力度和温度。局整改办在整改推进期间,采用定期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
二、聚焦整改实效,对标有序推进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36项问题中,已有13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关于“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认真落实“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通知》(坛委农办〔2022〕27号),组织全区“三农”系统干部全面学习。二是举办多次活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三农”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
2.关于“抓干部日常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令学习心得撰写存在问题的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二是以支部为单位集中收看了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并要求党员代表撰写了心得体会,为全体在职党员征订了《论“三农”工作》、党的二十大相关书籍,进一步强化了干部学习;三是结合第五个“学习日”活动,要求全体在职干部强化理论学习,并组织开展线上知识答题活动,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典型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出台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制度。联合区文明办共同开展首批金坛区乡风文明建设示范点申报评选,评选出尧塘街道谢桥村等9个村为首批金坛区乡风文明建设示范点。二是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了各科室、各单位和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邀请讲师为局系统干部进行网络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网络安全意识,并在晨风路办公区部署电信安全网关设备,保证网络安全运行。
4.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了一系列专题学习。二是在政府网和公众号上发布了粮食种植相关意见,组织开展冬前麦田封闭和茎叶化除等工作,强化农情监测,开展精准服务指导。三是下发《关于印发 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秋播油菜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油菜播种面积和油菜百亩方,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四是承担部级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省级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五是抽调种植业科、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相关人员成立了歇耕地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加强技术指导、政策解释等,每月开展工作进度调度,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供领导决策。
5.关于“富民强村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金坛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十项重点工作》(坛农发〔2022〕165号),抓好落实,稳定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区级以上示范社数量。二是组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发布了《金坛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辅导员名单》(坛农发〔2022〕164号)。三是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促进新型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在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施行。
6.关于“农业安全监管防线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常州市金坛区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坛农发〔2022〕178号),已落实区级增加预算资金。2022年度各类土地复垦项目经第三方审核后已全部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意向采购公告。二是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基本掌握了全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和发生趋势,基本摸清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种类、分布及其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全区在2022年秋季已开展了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并在金坛电视台和农业农村局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报道。三是2022年全区7632入网主体,合格证开具率100%,累计开具合格证654万张,超额完成常州市下达任务。
7.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原农产品监管站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立即补充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二是在工资中直接扣除下属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三是及时纠正水产中心会计科目运用错误。四是常态化开展账务处理互查互促,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既交流业务,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又进一步促进财务规范化管理。
8.关于“部分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财务人员会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注意事项一条条解读,并要求做到严把审核关。召开局党委会,对全局费用支出再次进行了明确,强调了费用支出规范性,形成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双把关模式,对不符合规定、依据不充分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
9.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今后全局所有的公务用车在保养、维修等前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采购小组给出意见后,在政府定点维修供应商名单中选择进行。二是对2022年前三季度全局租用社会车辆情况进行了摸排,进一步掌握了租用社会车辆数量、次数和用途,形成《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公车管理及租用社会车辆情况报告》,制定印发《公务用车及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制度》。
10.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2022年度区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明确下步打算;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落实了主体责任。二是局各行政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对各自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自我排查,便于进一步指导化解廉政风险隐患,加强日常监督提醒。
11.关于“执纪监督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全局干部发放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提醒函,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避免“四风”问题抬头,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力量先后对市民中心各科室、晨风路老局各科室和畜牧兽医站进行了节日期间作风督查。二是对违规违纪问题扩大通报范围,加大曝光力度,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召开全系统廉政教育大会,观看警示片《越界》,开展主题为《清廉为尺量气节 作风为戒展新业》的廉政教育课,筑牢“廉洁关”。
12.关于“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查漏补缺,及时纠正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选任全程纪实不完备等问题。组织专人对人事档案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高人事档案工作规范性。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对标对表,今后加强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性、细致度。
13.关于“上轮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人进行了实时变更,对各科室、单位和各党支部下达了相关通知,明确了应该常态持续的整改责任,确保责任人员有序交接,整改措施接续推进,整改成效长期维持。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了2022年度对镇(街道)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考核前三名的镇拟在2023年农村工作会议上表扬。二是调度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情况,提交考核指标有关情况汇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考核指标科学性、操作性,推动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经常性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报区委区政府决策,以推动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落实。
2.关于“农村改革探索步伐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资格权认定、部门职责、申请标准、审批流程、巡查监管、退出路径等内容。二是通过召开会议、实际察看等形式,在全区各镇全部设立了宅基地审批窗口。三是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员信息为基础,逐一排查登记落实,已建成金坛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平台。四是全面部署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
下一步,将完善金坛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平台管护运行,真正实现线上审批管理农村宅基地。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使矛盾纠纷化解率提高2个百分点。
3.关于“‘城乡融合发展试验行动’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功争取上级有关农产品精深加工的补助资金,有效扶持相关项目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强化精深加工转化能力。二是薛埠镇仙姑村2022年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家单位成功通过休闲农业四星、五星实地考评,全区星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队伍进一步壮大。三是加快实施了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四是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区文明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金坛区乡风文明建设示范点申报评选的通知》。五是已明确2023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创建名单,正在组织实施。
下一步,将完成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系统建设工作、公共服务平台、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等,争取在2023年成功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1个示范镇、9个示范村。
4.关于“农业企业总体实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实现主营收入同比增长5.76%。天牧家禽成功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江苏一鸣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功申报并认定为常州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全区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27%。江苏一号农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金斗云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江苏省“互联网+”帮促农典型案例。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省级产业化联合体、市级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促进农业企业总体实力明显增强。
5.关于“农业绿色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申报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红香芋)基地0.7万亩;2022年绿色食品新申报获证1家1个产品、续展获证4家5个产品;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有机产品1个,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省定数据)67.31%,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66%考核指标,全市排名第二。二是依托项目实施,推广稻麦测土配方施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主推4个稻麦专用配方肥,建立20个小麦化肥减量增效百亩示范方。实现全区绿色全区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2.77%。开展了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等法律法规宣传。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平台,结合“金扁担”乡村振兴讲堂、12345政风热线、安全生产学习宣讲、科学用药进万家等活动开展了农业绿色发展宣传工作。四是培育秸秆收储企业1家(强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已建大棚秸秆收储点摸底调查,优化秸秆离田综合利用补助政策。
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培育和农业废弃物处置的宣传引导,重视回收废弃物及时处理,优化秸秆离田综合利用补助政策,健全秸秆收储体系。
6.关于“农业品牌培育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长荡湖大闸蟹行业协会改选工作推进会,印发《“长荡湖”大闸蟹品牌管理操作规范(试行)》。二是在沿江高速两侧及城市主干道两旁设置了农产品品牌宣传高炮、城市灯牌,充分宣传推荐金坛知名农产品品牌。三是“金鹿”牌茅山青锋和“沁雪”牌水磨糯米粉入选了2022年江苏农业品牌目录,“建昌红香芋”入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参与举办了2022长荡湖籽虾节、放灯节、仙姑丰收节、金坛茅山夏游产品体验、寻秋采风行等系列农业节庆活动。
下一步,将继续与广告媒体深化合作,有力宣传推荐金坛知名农产品品牌。依托行业协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规范商标授权和管理工作,开展商标监管行动,提升长荡湖大闸蟹的品牌影响力。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摸清市场导向,依托本土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节庆等,在组织品牌所有者、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上形成品牌合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效率和进度。
7.关于“三资三化指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村暂停村级村务卡的使用,并对暂停村务卡使后用的相关后续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二是起草了《村集体小微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小微工程项目公平、公正、高效实施。三是开展了农村财务培训、农村财务会审、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和违规列支严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重点性整改抓落实与常规性整改抓规范、基础性整改抓提升同部署同推进,深入一线开展业务辅导,指导做好农村财务培训、会审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8.关于“农业安全执法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使用变拖的情况进行了摸排检查,二是执法大队、畜牧兽医科和金城畜牧兽医站对辖区内屠宰场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以区禁捕专班名义召集开展座谈,就各类船只(包括浮阀)进入长荡湖垂钓问题展开沟通讨论,商议管理办法及执法处置措施,严防湖区因垂钓发生安全事故。
下一步,将继续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频次,联合交警增加上路检查的频次,由交警部门对查获的变拖及时处置;及时通报长江禁捕工作结果,做好沟通衔接,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助各专项组做好工作。
9.关于“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区无人机的情况进行摸排,二是种植业科、执法大队联合开展了农药安全生产检查,农机中心、执法大队联合开展运输拖拉机专项检查。三是推行全区农村沼气安全处置,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下一步,将无人机操作人员纳入各类农机实用人才培训范围,加大技术知识培育,继续对农村沼气管理进行监管,鼓励弃用沼气工程,减少沼气户用数量,最大程度保障农业安全生产。
10.关于“务实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局对收到的诉求工单,均按照“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来电人。对平台交办的电子工单和群众诉求,经审核认定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由办公室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说明理由,从原渠道退回。二是在全局“金扁担”青年干部教育培训活动中设置专门培训计划,要求各位青年干部积极参与信访、“12345”热线等“一线调处”,从局青年干部着手,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务实担当精神。
下一步,由局级统筹安排,排出时间表,组织青年干部参与信访调处,针对信访调处一线工作人员,筹备开展专题培训。
11.关于“形式主义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金坛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行整改,建立了三个长期有效更新的版块。二是开展实地走访、进村入户、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的调研,切实掌握本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质效情况,努力提高培训水平。
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围绕新形势下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需求,创新农民培训模式,优化培训方案,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做成一项农民满意的工作。
12.关于“调查研究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署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支撑,切实提升“三农”工作决策水平,高质量完成全市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参考价值高、实践指导性强的调研文章。
下一步,重新谋划一批精品调研课题,推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研究提供有效参考。
1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022年,职工生育时已发放符合标准的生育慰问品。
下一步,局工会将按相关规定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在工会经费充足的情况下,进行全局统筹,后期如有活动开展,要求事先提供活动方案,明确费用预算。
14.关于“惠农补贴、涉农项目审核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了惠农补贴按照村组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公开公示、汇总上报、区级审批、资金打卡发放的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发放惠农补贴时统一备注补贴类型。二是对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再审核,完善台账资料。
下一步,将继续针对惠农补贴和涉农项目,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完善工作流程,减少工作漏洞。
15.关于“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工作。二是进一步核实2019-2021年未拨付资金的数额,通过分析原因、明确对策,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三是科教科与相关职能科室进一步核实结余资金,予以妥善处置。
下一步,将继续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督促结余资金的收回。
16.关于“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内审管理制度》和《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二是组织有关单位针对相关招投标业务加强学习,严格根据招投标程序开展招投标,提高招投标质量。
下一步,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的每一笔招标都进行重点审核、双重审核,确保按照规范开展。
17.关于“党委统筹谋划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求建立2023年农业农村建设类项目储备库。二是已完成2023年城乡融合发展试验调研报告,形成了2023年城乡融合发展试验行动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下一步,局党委将建立完善2023年农业农村建设类项目储备库,立足全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主动深入思考研究,积极为区委出谋划策、建言献策。
18.关于“部门职能融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经局党委会同意,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检验科合署办公。
下一步,待相关人事程序完备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并,减少资源浪费,提升工作实效。
19.关于“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金坛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二是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党委委员担任议事边界“提醒人”,进一步加强制度文件学习,在会议中及时对错位议题予以提醒。
下一步,谋划制定《局长办公室议事规则》,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班子成员将持续履行好议事边界“提醒人”责任。
20.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察以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各自分管条线的支部党员上了党课。二是召开支部工作推进会,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支部书记的职责,发放了相关细则,并研究讨论了2023年党建考核方案(初稿)。三是明确了支部谈话要求,规范了谈心谈话记录内容。
下一步,将督促江南春米业党支部与种植业党支部尽早完成结对共建,认真执行2023年度局属党支部党建考评方案,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抓严抓实。
21.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建立全局中层干部数据统计库,为党委选拔中层干部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强化培训实效,严格考核评价。首批培养对象共计46人。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培育工作。
下一步,将优化干部年龄结构,认真执行2023年度“金扁担”青年干部教育培训方案,进一步加强局系统青年干部能力素养。
22.关于“干部人才队伍专业化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局属党支部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二是局动物疫控中心于2022年分别开展了1次实验理论培训和1次实验操作技术培训,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党支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开展相关培训,组建能手队伍,不断提高青年干部能力水平。
23.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流动党支部党员进行分配,由局属党支部各自承担党员管理任务,与流动党员保持日常联络、动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发动青年党员,开展送学慰问等活动。二是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审核工作交给行政审批局。三是以工作推进会和现场督察的方式督促各地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四是结合面上已开展改造点位的河蟹生态养殖技术和尾水净化工艺流程,集成创新了自流式河蟹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技术并在面上推广。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流动党员管理优化工作,尽快明确流动党支部书记人选。聚焦针对不同养殖品种、不同养殖模式的池塘尾水净化技术模式,加大面上推广宣传。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交办信访件。
三、紧盯整改时限,抓好后续作战
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部分问题的整改措施推进不快,整改力度不硬。我局党委将以瞄准靶向、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不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抓态度,让政治责任落实到靠前指挥上。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全局上下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整改全过程,转化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
抓根源,让难题破解落实到标本兼治上。在整改过程中注重立足完善制度机制,将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管理提升、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抓实效,让整改进展落实到有力监督上。注重监督成效,及时梳理应完成的措施,对措施落实的进度、成效和全面性进行逐项比照核实,督促各部门单位动态维护整改清单,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监督中,敢于顶真碰硬,针对监督中发现的个别部门整改责任缺失、整改效果下滑、整改态度敷衍等问题,及时提醒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189068;电子邮箱jtnyncj@163.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