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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升湿地管理水平 金坛林业再出发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2月3日-6日,江苏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培训班在淮安举行,此次培训旨在全面提升各地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金坛区森林资源与湿地管理中心派员参加学习。

金坛区湿地资源丰富,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湿地总面积19100.14公顷,受保护湿地面积9319.53公顷,湿地保护率达48.79%。为更好地保护好我区湿地资源,区森管中心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小微湿地建设。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选择合适区域建设动植物栖息地型、湿地景观型小微湿地,有效发挥小微湿地生物栖息、环境美化等生态功能,为居民提供休闲绿色空间。 

2.完善湿地保护规划。在湿地资源补充调查后,开展湿地分级认定,制定金坛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综合谋划河流湖泊湿地、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人文、科普、休闲等功能。 

3.结合林长制强化湿地管理。我区林长制工作紧扣“三增”“三保”“三防”建设任务,构筑完备的责任体系。利用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到每块湿地有人管、每个片区有人护,实现湿地保护与建设管护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4.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在合理利用区内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充分利用湿地资源,依法依规加大湿地公园开发力度,实现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经济双赢,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到实处。 

5.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林护〔2023〕13号)要求,积极投身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等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我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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