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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生态家园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区资源规划局指前服务站接到群众来电,发现一只野生刺猬请求处理。在区森管中心的指导下,指前服务站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对刺猬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其具备放生条件后,带至野外进行放归。

刺猬是小型哺乳动物,喜欢在夜间活动,以昆虫和蠕虫为食,栖息于山地森林灌木丛、草原农田等地,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私自野外抓捕或贩卖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野外和它们不期而遇,不打搅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它们不小心进入人类活动范围,在确认没有外伤的情况下,可以将它们送至野外栖息地放归。 

近年来,指前服务站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 “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共建生态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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