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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领取养老金不耽搁!退休前三个月可预审档案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时间久远、多次调动等多种原因,一些企业职工个人档案原始材料不全,企业在申办退休或人社部门审核时才发现问题,但已来不及查找补充证明,从而影响认定工龄和缴费年限,到龄职工不能按时退休或核定养老金。为减少群众的办事等待时间和跑趟次数,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满意度,自今年10月起,对金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和帮办服务。

距法定退休年龄三个月以内的参保人员可携带人事档案前往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取号进行档案预审。

未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档案已经在我局就业中心托管存档的,我们会按照年龄对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待达到退休年龄,并确定在金坛办理退休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批量认定,个人无需提取档案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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