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是××制衣厂的职工吗?你们的工资问题得到解决啦,请于近期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理。”2023年9月20日,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带着喜悦的心情给二十几名原金坛某制衣厂的职工拨打了电话,通知他们前来登记、核对个人信息。原来,在区人社局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这部分员工被拖欠14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2009年6月8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金坛某制衣厂职工投诉,反映该厂停止生产经营,拖欠多名职工工资未发。劳动监察大队迅速立案调查,查实该制衣厂拖欠单位59名职工工资共计161356元,便立即下达文书要求该厂限期整改完毕。但该厂逾期拒不履行支付工资指令,在劳动监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履行。大队于2009年9月15日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厂涉及债务情况复杂,资产处置变现周期长,为确保工人工资得到足额支付,案件执行期间,区劳动监察大队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密切沟通协作,推进案件执行进展。同时考虑执行周期长,期间多次主动与职工沟通信息,及时反馈案件的进展情况,稳定职工情绪,得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2023年9月19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执行到位的59名职工工资共计161356元转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代付专户。下一步,大队将尽快组织所有职工核实相关信息,及时发放工资。
多年来,区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并积极协同司法部门构建欠薪治理合力,加强联动配合,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欠薪案件,及时依法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管时间多久,坚持一追到底,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兜紧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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