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高新管委会就辖区2家外资企业在新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来到行政审批局市管窗口寻求帮助。经了解,难题主要一是来自塞舌尔共和国的外方投资者暂时无法提供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二是来自日本的外方投资者已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的邮寄需要时间。
考虑到企业和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需要,且得知塞舌尔共和国的外方投资者于今年7月份在苏州办理企业登记时曾提交经提供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窗口负责人当即决定:一是根据《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的约定,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允许塞舌尔共和国该外方投资者提供由已设企业登记机关档案部门出具的加盖档案证明章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二是在确认其他缺失的材料能够补充的情况下,决定启动“容缺受理”机制,按扫描件预先受理审核,为该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材料补齐。三是安排专人跟进,现场指导申请人网上填报、上传材料等等,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工作流程,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设立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市管窗口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的做法,得到企业和当地政府的高度赞扬和满满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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