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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坚持“全周期”调解理念 推进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化解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常州某车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与云南籍员工何某某因劳务工资发生结算纠纷,经报警处置无果,双方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求现场帮助协调处理。仲裁员立即启动案前调解程序,经过释法明理、居中协调,该车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当场结清了所欠何某某7月份4800元劳务工资。

近年来,区人社局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树立劳资矛盾纠纷化解的案前、案中、案后“全周期管理”理念,全力发挥劳动争议的前段化解屏障作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构建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解纷路径,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8月,区法院受理全区劳务合同纠纷489件,同比下降15.54%,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共收189件,同比下降12.5%;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25件,调解率83.31%,1136件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得到有效终结,终结率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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