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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积极开展电动车销售门店“三告知”行动
  信息来源: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动车市场规范有序,近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各辖区执勤中队联合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走进全区170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相关告知活动。

一是店内张贴公示告知,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告知,明确告知消费者店内所售电动三轮车的车辆属性;二是车身粘贴公示告知,通知销售门店应当在展示车辆、售出车辆的挡风玻璃右上方粘贴告知标贴,明确车辆属性;三是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告知书告知,要求门店应当在交付车辆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告知,让消费者承诺明确知晓所购车辆属性。同时明确告知店主,低速电动四轮车不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不得登记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驶,从源头拧紧道路“安全阀”,营造全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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