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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 “三步走”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扎实有序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金坛区聚焦乡村治理法治化,“三步走”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整体创建水平。截至目前,全区120余个村社区,已创成省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3家,其中包含电胜社区、方边村、华胜社区、龙溪村4家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59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强基础,严把申报审核。每年根据省级统一时间节点和计划安排,采取村自评、镇审查、区复核等手段,严格对照申报要求,从村级组织是否健全完善、基层民主是否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是否扎实推进、经济社会是否和谐发展、组织保障是否坚强有力等层面逐一过筛,确保参创村(社区)基础牢固、质量过硬;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显著优势和言传身教的示范作用,当好法治宣传“教育员”、法律服务“引导员”和法治实践“推进员”,目前,全区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224名。

抓普法,强化动态管理。对创建成功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强化日常指导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复查工作,以镇街为单位对拟保留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否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涉黑涉恶涉邪教等与创建标准不符情况全面落实自查自证工作;紧抓特色普法,用好用活法治直播间、《法在身边》栏目等平台,助力普法形式由传统单项式转变为互动式、场景式,增强群众学法参与感、体验感。

优举措,勇于实践创新。立足全区实际,首次实践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促的举措,“一村一策”定向指导,“头雁领航”以老带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筛选淘汰,以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整体创建水平,充分激活基层创建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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