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审计署南京特派办社保处副处长邢蕊带队来我区卫健系统对江苏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研。
根据《审计署关于对江苏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乡村建设行动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审社调〔2023〕27号)要求及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一是针对全区二级及以上公办医院有关药品耗材返利情况,二是针对通过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统一进行药品及耗材返利的谈判和结算情况,进行了具体而详细的深入调研。
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67号)文件第三条第五点的规定:各地可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建立政府、部门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谈判机制,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利润,用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等文件精神。2014年,经金坛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我局开始探索建立药品谈判工作机制。2016年,我局启动医用耗材谈判工作。2021年6月,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试行)》,受金坛区医改领导小组委托,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代为经办金坛区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价格谈判工作,为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及公立医院办医压力,进一步加强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做了大量工作。(师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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