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其中,我区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工作表现突出,进入激励公示名单。
自常州市被列为2021年全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后,我区抢抓“窗口期”机遇,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通过大力实施人才“优居工程”,降低居住成本,提升居住品质,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让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逐步构建乐居宜业的幸福家园。2021、2022年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共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9239套,基本可满足3.5万人入住需求。
下一步,我区将以“四敢”的担当作为激发新一轮发展活力,从提升城市能级、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出发,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优化供需配置。结合产业布局和“十四五”时期摸底调查住房需求,强化房源筹集,盘活基本存量,科学谋划筹集(新建)项目,贯彻“以人为本”发展理念,2023年我区计划建设(筹集)98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力争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对标试点先进,积极向上争取。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调研江苏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工作精神,学习南京、苏州等城市的先进试点经验,立足我区实际,主动联系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我区争取相关激励及上级补助资金“增分加码”。
三是完善功能配套,提升居住品质。坚持高标准建设、全过程管控,同步推进商业综合体、公交线路、教育、相关配套设施,推动“基础性保障住房”向“全要素服务社区”转变,逐步实现由“孤岛宿舍”向“优质社区”跃升,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满意房,不断增加新市民、青年人的城市归属感,让他们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去奋斗,实现安居宜居的美好生活,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住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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