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板块就地就近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优势,有效多元化解分流劳动争议案件,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将推进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试点运行建设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并按时序进度全力组织推进实施。
5月9日,区人社局邀请区人民法院一同赴试点乡镇薛埠镇开展“巡回仲裁庭”试点运行建设工作对接,对薛埠镇下一步落实“巡回仲裁庭”试点运行工作所需的庭审场地、专业人员、运行制度等环节进行协调、商定。
5月25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通知,聘任薛埠镇人民政府一名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前考试的同志担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试点镇(街道)巡回仲裁庭业务指导,通过安排兼职仲裁员参加业务培训,来区仲裁院跟班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庭审掌控能力、仲裁文书写作水平等,适时组织巡回仲裁庭公开开庭,以示范引领效应推动全区巡回仲裁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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