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收集《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意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月19日,司法局召开《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9个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19家机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由司法局副局长纪俊明主持。
会上,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朱珏燕领学了《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对规定出台的背景、参考依据及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实践操作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为规定的实施提供了可行性的措施。
会议指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的行政管理效能和工作水平,制定出台《规定》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纪俊明副局长强调,第一要增强程序制度的刚性,严格对标对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严于上位法的制度设计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所有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以制度刚性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第二要提升公众参与的实效,将公众参与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坚持在重大行政决策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司法局将在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收集意见建议,坚决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降低决策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