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2022年度劳动争议裁审十大典型案例,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员工入职隐瞒实情,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入选。
该案经区仲裁委组织开庭审理,专职仲裁员查明了相关事实,依法开展居中调解,调解不成时依法分配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同时加强释法明理,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对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进行裁判的“定分止争”作用。该案件经依法裁决后,申请人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做到了“事了案结人和”。
该案例具备较强典型性,经社会公布将进一步树立劳动法的社会属性的法律思维,强化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的“双保护”理念,为引领、传递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取向,倡导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提供了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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