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的公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对各设区市、县(市、区)2022年度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拟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推荐名单。
其中常州市金坛区入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推荐名单。这是继2017年、2018年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被省政府办公厅督查激励表彰后,保障性住房事项再次被推荐入围。
在常州市被列为全国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后,我区抢抓“窗口期”机遇,2021年至2022年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2022年,我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14792.2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建设;探索形成了以“园区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特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供应体系,“金坛经验”列入住建部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并作为典型案例在中国建设报专题报道。
下一步,我区将把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增加新市民、青年人和各类保障主体的城市归属感,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由“孤岛宿舍”向“优质社区”跃升,以点带面助推城市能级提升,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全面、公平和可持续的住房保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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