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 内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月27日通过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好《办法》,区资源规划局积极组织辖区内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认真学习《办法》,进一步增强行业单位依法测绘、高效服务的意识。各单位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深对《办法》的学习和理解,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严格遵守《办法》规定,明确单位职责,提升能力建设与服务本领,为推动基础测绘服务、保障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做出贡献。同时区资源规划局还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办法》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本次《办法》的修订着重从优化制度设计、明确基础测绘主管部门职责、严格基础测绘质量管理、创新基础测绘成果利用方式等方面完善相关规定,旨在不断提升我省基础测绘组织、管理和实施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