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副主任邵军琴带领国有产权交易科陆续与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供销总社对接研讨,持续推进供销社下属集体企业的资产出租项目落地。
“国有(集体)企业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实物资产转让、房屋的临时经营权及国有废旧危建筑物拆除处置和有偿转让”列入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有产权交易目录,目前,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处置等已按部就班运行,标的成交率达到91.3%,但集体企业实物资产出租转让还是操作盲区,主要存在集体企业资产出租审批流程不明晰、部分老旧房屋无产权证明等地区性、历史性问题。
日前,区供销总社希望能通过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租其下属若干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房屋,为进一步发挥产权交易市场活资增效作用,区交易中心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与上级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处研讨、查找全国范围内交易实例、研究国家、省、市各级供销社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与产权单位、监管部门积极对接等,最终,研究出供销社下属集体企业资产出租的操作方案。供销社社有资产虽不属于国有资产,但县级联合社履行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监管责任;招租底价按照苏供发〔2021〕29号文《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采用资产评估或市场比较等方式确定;其他在符合单位内部决策、产权权属清晰的条件下可上平台交易。
供销社下属集体企业资产出租项目是国有产权交易科涉足的第一个集体企业产权交易,下一步,国有产权交易科将继续规范交易操作流程,优化服务,拓展交易领域,利用市场化平台帮助更多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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