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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民政窗口落实“双减”政策做好非营利登记审批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出台之后,截止2023年3月10日,民政窗口已经完成对金坛区昂立艺术培训中心、金坛区艺海风艺术培训中心、金坛区罗兰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第一批完成“转型”的三家非营利性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

上述三家机构,一是完成了业务主管单位的变更。随着机构由学科类转变成为非学科类,区教育局不再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而是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成为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对机构开展艺术教育培训履行监管职责;二是业务范围中剥离了学科类培训业务,重新换发证书,也是落实“双减”政策的后续规范要求。

未来,民政窗口将按照政策规定,一如既往积极做好非营利性单位的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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