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群众袁某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户口迁移业务,想要将自己的户口迁至金城镇沈渎村委,但是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与现在户口簿上的名字不一致,窗口工作人员知晓后,立即为其在“江苏省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原始户籍档案,未查询到与房产证上一致的姓名。袁某表示房产证上的名字系其父母申报错误,其已咨询过房管部门,变更房产证姓名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手续非常麻烦。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向窗口负责人汇报,由于房产证系户口迁移的重要材料之一,信息审核必须严谨,但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窗口负责人立即与不动产部门取得联系,随即制定了一套解决方案,并一次性告知了袁某。
2月23日上午,袁某带齐材料前来窗口迁移户口,按照《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考虑到袁某为此事已经来回奔波,第一时间为其上报材料,经逐级审批后,仅1个小时就为袁某办理完迁移落户手续。袁某在拿到户口簿的那一刹那,万分激动,连连称赞现在窗口服务热心周到,是真正地为百姓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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