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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以案促学 筑牢农业生态安全屏障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月3日,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入侵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江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放生者徐某在鱼商刘某的帮助下,将25000斤“革胡子鲇”放生到金坛长荡湖中,如果存活,将严重威胁长荡湖的生物多样性安全,放生者徐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本案另一名被告鱼商刘某经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合法传唤未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经法庭判决,认为被告徐某、刘某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承担3.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及5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近年来,“加拿大一枝黄花”“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因强势抢夺我国本土物种生存空间,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安全而备受社会关注。为全面掌握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状况和发生趋势,防范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至2023年底,将全面摸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底数,准确掌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区域分布、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当前,我区农业农村局多部门正联合执法,严禁放流水生外来物种,严防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区生物多样性构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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