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通事故发生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恢复好,胸口疼,无法劳作,以后我和我老伴怎么生活,让他赔偿我的医疗费、误工费,一分钱都不能少。”在薛埠镇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调解室内,刘某情绪激动地大声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经了解,刘某在薛埠镇某路段上步行时,遇上朱某骑行电动车经过,发生剐蹭,致刘某受伤。双方因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问题产生纠纷,交警部门认定朱某全责,经多次协调,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刘某和朱某来到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申请调解。
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双方情绪激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调解员立即对双方的情绪进行安抚,劝导双方平静心态,并对双方分别做思想工作。一方面针对刘某提出的赔偿要求,告知其赔偿项目的依据和计算的标准等;另一方面做朱某的思想工作,劝说他积极配合对方处理问题,让他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工作人员将法律与情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找出双方矛盾纠纷的焦点问题,耐心地进行引导劝说。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就相关费用达成调解协议,由朱某当场支付刘某相关赔偿费用。至此,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