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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布最新消费提示。

一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购买食品时,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购买前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霉渍或者污迹等情况;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食品;购买畜禽肉要注意查看检验检疫证明;购买时要索取并留存消费凭证。家庭用餐时,要注意勤洗手,保持餐具、厨具和厨房环境清洁。食物、加工食物的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肉、禽、蛋、海产品等食物,要煮熟烧透,如不能当餐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外出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干净卫生、口碑良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食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河豚鱼和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就餐后向商家索要留存发票及相关就餐凭证。提倡文明过节。倡导饮食新风和餐桌文明,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就餐时尽量采用自助、分餐,自觉使用公勺公筷。树立节约意识,倡导按需点餐,不讲排场、不浪费,吃不完的食物建议打包带走,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二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提示。持证合法经营。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管理),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严禁超范围、超负荷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两员”配备和落实“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严把食材采购。不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不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使用发芽马铃薯;不采购制售野生河豚鱼、野生蘑菇和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规范加工制作。一是防止交叉污染。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原料分开,确保不发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按规定消毒并与接触生食的容器、用具严格区分。二是严控制作过程。控制加工食品火候,保证受热均匀,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并在制作好后2小时内食用。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食品储存合理。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应冷藏,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四是坚持食物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在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餐具清洗消毒。配备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餐用具洗消和保洁设备,坚持餐餐消毒,防止疾病传播。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订应急预案,确保落实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做到有急能应,有急必报。如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要保留现场并及时报告。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热线或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恭祝全区人民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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