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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公证增殖放流,守护渔业生态环境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水生物多样性,呵护好长荡湖水生态,1月4日,常州市金坛区组织开展了“冬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为确保放流活动客观、真实,常州市金坛公证处对本次增殖放流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放流时间从早上7点持续到中午12点,在两名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分多次将3辆货车上的约80万余尾的鲢鳙鱼冬片从金坛区建昌水产养殖场运输至儒林沙河港码头装船,全部投入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

渔政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选择冬季开展增殖放流,是因为这个季节更易于鱼类存活。渔业增殖放流不仅能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从而有效改善水体环境,还能‘以鱼洁水、以鱼养水’有效改善水质问题,切实促进长荡湖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继续引入了公证处的参与,公证员依照法律程序对放流活动进行了认真审检查验和全程跟踪保全证据,确保了80万余尾鱼苗全部增殖放流,活动公开透明,充分体现了公证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生态环境的特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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