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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60P/2023-000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住建〔2023〕36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3-08-07 公开日期 2023-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的通知
坛住建〔2023〕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

根据8月4日区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的精神,为加强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的档案收集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现通知如下:

1.全面梳理2010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国企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并于8月15日前向区城建档案管理中心上报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区城建档案管理中心将根据目录清单加强对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2.落实领导负责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设专人负责建设工程档案。涉及2010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国企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受监项目)档案应在3个月内向区城建档案管理中心完成移交(档案整理规范和目录详见附件3);对于达到接收标准的档案,区城建档案管理中心将予以出具《城建档案接收凭证》;对于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签订《城建档案移交证明书》并附《移交清单》以及情况说明。涉及2010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国企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非受监项目)档案,应按照城建档案归档标准进行整理、核对,并自行做好保管工作。

3.对已完成审计的受监建设工程,审计报告应及时移交区城建档案管理中心;对未完成审计的受监建设工程,审计报告出具后应及时补充移交。

我局将依据目录清单及各单位报送的《阶段性已完成档案移交清单》(详见附件2),按月实施考核,并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附件1、2、3:附件 .doc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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