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建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全省第3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根据国务院、部、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通知精神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7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目的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应急知识科普和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维护建设工程领域安全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企业要通过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原文和《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摘编》;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通过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自觉意识;三是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区建管中心要积极组织安全专家,深入施工现场或企业,组织宣贯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组织学习《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一是各企业要组织全员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巡讲”活动(讲座时间为:6月8日14时,主要内容:讲解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等,详情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75号)附件1,进一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二是各企业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通过“省安管系统”和“建安码线上安全教育平台(登录方式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75号)附件2”上的“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授课栏目,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学习以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为主题的系列课程;三是各企业应积极组织建筑企业人员广泛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安全网络知识竞赛、“2023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2023年江苏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四是各企业要针对坍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常见事故类型,组织开展检验性、示范性、研究性、全员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结演练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全面提升施工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真正做到建设施工项目人员“个个会应急”;五是在全区建筑工地进一步加强“安全反省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每日晨会制度、班前讲评活动,及时帮助建筑工人“提神醒脑”,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工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知识水平,有效落实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六是区建管中心联合区建校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较多的项目开展强制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进一步促进建筑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提升。
(三)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根据《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常住建〔2023〕62号)工作要求,6月底前完成对全区所有在建项目第1次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第2次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提高房建市政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3〕67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所有项目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整治成果。重点开展管理人员履职和特种作业岗位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危大工程方案制定和落实专项整治、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市场行为(违法分包、外包外租)专项整治;三是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各施工企业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四是推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运用“省安管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严格执行“安全日志”等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落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落实“五带头”(带头组织研究本企业承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开展施工消防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带头组织对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及分包单位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五是组织开展全区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检查,针对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建筑起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履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建筑施工机械安全隐患,防范并遏制事故发生。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一是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正面典型,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对已做实的“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各类典型案例进行媒体通报,以反面典型为警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随手拍”活动,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等举报反馈渠道,鼓励在建施工项目全员找隐患、重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组织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技能竞赛和应急演练活动,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水平。一是组织举办建筑电工岗位技能竞赛,进一步提高建筑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全面提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水平,消除不安全用电隐患,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运用“云观摩”工地交流方式集中线上学习典型示范引领,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水平。三是组织开展信维通信(江苏)科技园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机械伤害应急救援现场演练观摩活动,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交流,强化防范意识,推动各建筑施工企自主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六)持续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署宣贯落实即将发布的《常州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进一步厘清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明确职责、普及流程,不断提升全区小型工程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水平、现场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谋划、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企业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5日前报送至区建管中心。
(二)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企业、各项目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全面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排查治理,行动到位。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要真正将安全理念贯穿生产全过程,彻底排查和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切实堵住安全漏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树立标杆,争先创优。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内部安全管理评优评先活动,通过评选标杆项目、先进个人等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各类国有投资项目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
(五)信息畅通,及时报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6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总结材料报区建管中心。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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