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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60P/2023-000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住建〔2023〕18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3-05-16 公开日期 2023-05-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坛住建〔2023〕18号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区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坛安委〔2023〕5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2个专委会和既有建筑领导小组作用,深入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急管理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明确党政领导责任。制定《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每月听取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判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督查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布置落实下月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计划。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既有建筑、市政园林、征收拆迁等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所监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4.严格巡查考核问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等基层一线开展安全巡查,督促落实“三个责任”。各中心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加强约谈警示、批评通报;要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构建企业自查、部门互查、机关科室督查的常态机制。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节假日重点检查等形式,开展长效化、制度化安全生产督导。

5.发挥好专委会和领导小组作用。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2个专委会和既有建筑领导小组作用,建立边界清晰、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既有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能力

6.强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全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度的签订工作,全年有序开展施工企业“一必须五到位”达标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区施工、监理企业生产管理月报制度,对未上报或管理松懈的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7.抓好重点环节专项整治。将危大工程、高处作业、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列为管理重点,加强和落实“一带一帽”机制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强化起重机械安全监管,规范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进场验收、安拆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落实好班前交底和隐患排查、领导带班、重要点位巡查等安全管理制。督促全区建筑工地深入开展“安全反省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强化专业分包队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工人安全意识。

8.大力推进智慧绿色文明工地建设。推动施工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构建“监管部门、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实现项目管理“智慧提质”。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各类优质结构、优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文明工地和绿色智慧工地。有序组织质量创优和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交流活动,积极培育建筑工程行业标杆企业和示范项目,促进全区施工质量安全和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9.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抵御能力。督促和引导企业主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实施安责险纳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内容,通过保险机构开展的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工作提高投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秩序。加大对建筑工程承包活动监管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四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工程管理基础。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严格进场材料质量管理;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建立金坛区房地产项目监管工作联动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部门督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房地产项目检查工作。同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督促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及降低标准。

11.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监管我来讲”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监督人员实操考核,积极吸纳优秀专业人才充实监督队伍,采取以老带新、基层锻炼、现场教学等方式,加强监督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监督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发挥建筑施工专委会作用,加强与开发区、各板块规建部门的监管工作联动,定期对乡镇小型工程开展工作指导,不定期对开发区监管项目开展监督抽查。

四、提升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领域安全生产能力

12.强化场站安全检查。根据《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督促企业每月开展自查自纠,每季度对燃气场站进行督查。同时聘请第三方定期对燃气场站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确保城镇燃气领域消防隐患必除。

13.严格燃气市场管理准入。对6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的年度核查。明确2023年度企业送气工名单,向各板块公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时对燃气用户信息进行录入与更新,签订供用气合同。

14.有序推进瓶改管和管道燃气向农村延伸工作。严格按照

《常州市金坛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改换管道天然气工作方案》《常州市金坛区管道燃气向农村延伸实施方案》完成年度任务,加强与金坛港华、各板块的统筹协调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五、提升市政园林领域安全生产能力

15.完善地下雨污管线等保护巡查制度。建立施工过程动态监管机制,重点针对2022年金沙老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及时沟通信息,保护好燃气管网。针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可能存在管线破损风险,提前与相关部门谋划和沟通,做好警示提醒,保护好管线设施安全。

16.提升市政领域应急防范能力。制定2023年度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开展城市排涝、城市供水、城镇燃气领域的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应对洪水、大雪、管网泄漏等突发风险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供水、污水、照明、市政道路等行业企业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危险作业审批流程。

17.做好园林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对公园广场的日常巡查,发现破损的河道桥面、亭台、栈道、围栏、护栏等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做好绿地冬春防火工作和台风、暴雨、大雪等极端天气下造成的树木倒伏清理工作。加强园林安全生产作业管理,作业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齐全,规范修剪、施肥、喷药等作业流程。

六、提升既有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能力

18.督促指导各板块加强既有建筑安全问题整治。发挥既有建筑领导小组作用,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区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农村房屋整治,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隐患既有建筑13栋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大对房屋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明确产权人(使用人)作为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检查、维修等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七、提升房屋征收和建科研领域安全生产能力

19.组织开展房屋拆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房屋拆除施工工地、拆迁地块房屋安全,推动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发挥群众作用,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群众举报,及时处理。严格落实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事故直报制度。

20.定期对考核基地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加强对中兴路79号大院特种作业考核基地中起重设备、电焊设备、电脑房、电工实操房月度安全检查,对老旧设备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更换,做好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各类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规范。定期对住建局大院机房和市民中心机房进行安全巡查。

八、提升宣传培训和执法领域安全工作能力

21.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既有建筑等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大力开展“送安全下工地”、“燃气安全进社区、学校”、“安全宣传进乡镇”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贯力度,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房屋所有权人等的安全意识。要积极邀请行业专家对施工一线、燃气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属地板块、国有企业、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工作培训。

2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要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既有建筑等领域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做好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和隐患及时闭合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处罚,对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违法违规企业、个人和经营者将综合运用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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