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坛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区慈善总会2023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坛办发〔202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2023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秉承“善心为本,善举为民”的慈善宗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增强公众慈善意识,募集更多慈善资金,切实开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慈善爱心活动,帮助更多的群众缓解生活实际困难,让全镇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幸福。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原则,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202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
三、活动劝捐建议数
1. 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现任或曾任正处职、副处职领导职务的,劝捐1000元/人;现任或曾任正科职领导职务的,以及事业单位中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劝捐500元/人;现任或曾任副科职领导职务的,以及事业单位中享受中级职称待遇的劝捐300元/人;其他工作人员劝捐200元/人。
2. 镇域内医务人员,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劝捐400元/人,中级职称待遇的劝捐300元/人,其他工作人员劝捐200元/人。
3. 村委会在职干部,村书记劝捐200元/人,其他村干部劝捐100元/人。
4. 各企业劝捐一日利润或者开支,干部职工劝捐一日工资。
四、活动组织和要求
活动由镇慈善分会具体组织开展。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发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注重宣传发动,重在主动参与,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扩大参与人数,积极提高网络募捐的成效。同时,要加强对在本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捐赠氛围。
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9月1日下班前将捐款统一缴至镇慈善分会(薛埠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以便及时统一上缴区慈善总会。
联系人:金少川,联系电话:18061289648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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