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办法
为推动本商会自我约束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印发〈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方案〉》(常应急〔2022〕32号)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建立商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监督商会企业自主参与商会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定期开展风险研判、隐患互查、培训教育、集中研讨等活动,共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育、鼓励和规范商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参与社团组织互助管理,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打造商会安全人才队伍。总结提炼商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优秀管理案例,推动商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姓氏笔画为序)
名誉组长:尹家豪晨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静瑜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 长: 戚建国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组长:丁国荣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顾问
陈彦文 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顺毅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葆华 江苏昌新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文旺 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蒋一忠 常州市金坛鸿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 王大春 常州瑞嘉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勤 金保利(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石为民 江苏大磁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艾应成 常州联益光学有限公司经理
刘又勇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进 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洋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国俊 江苏博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建春 江苏康友医用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小安 常州五源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华东 润星泰(常州)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朝晖 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网庆 常州金蕾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建俊 祥恒(常州)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 飞 常州辉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 俊 常州市金坛集友针毛织品厂总经理
敖煜之 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戚建中 常州定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承业 安格诺尔(江苏)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留生 江苏金好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铁勋 常州市华舜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云峰 常州微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商会总部,负责指导、推动、协调相关工作。工作专班人员由商会生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见附件1),负责指导、推动、协调相关工作。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见附件2)《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查清单》(见附件3),指导商会企业对标对表开展互助活动。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签约专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刘广轩、方 力、吴 凯、贡 凡
签约安全生产专家:陈虎彪、周留军
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对商会企业开展培训,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互查清单的判定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提升商会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功,按照《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规定的频次开展互助活动。
四、运行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商会各成员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互助管理是推进行业自律的有效途径,能促使成员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压降生产安全事故。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共治机制,形成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的商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对认真组织参与商会组织互助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三是要建立沟通机制。商会各有关企业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相关经验,吸取有关教训,共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打造人才队伍。一是持续做好商会安全管理力量登记,梳清商会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人才,营造有序参与互助管理的活动空间。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人才培育体系,通过专项培训、互查互学、参观交流、信息共享等手段,有效提升商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丰富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对互助服务工作中,工作表现出色、业务能力提升明显的人员提供加入安全生产专家库和标准化评审员库的晋升渠道,充分调动参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附件:1.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
3.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查清单
附件1
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序号
|
所在企业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晨风(江苏)服装有限公司
|
周一飞
|
13861076556
|
纺织
|
2
|
江苏昌新织造有限公司
|
张加锋
|
13862687852
|
纺织
|
3
|
常州金蕾服装有限公司
|
徐云峰
|
13706140423
|
纺织
|
4
|
常州市金坛集友针毛织品厂
|
王婧
|
18306142993
|
纺织
|
5
|
常州市华舜印染有限公司
|
腾菲菲
|
13951203554
|
纺织
|
6
|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
蔡留华
|
13951202350
|
机械
|
7
|
江苏格优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鲁法达
|
15995532401
|
机械
|
8
|
常州金昇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李丹
|
18015806892
|
机械
|
9
|
江苏鼎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王路
|
15295097952
|
机械
|
10
|
常州市华永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
倪娜
|
18052709186
|
机械
|
11
|
江苏安能科技有限公司
|
鞠坛
|
18136391551
|
机械
|
12
|
常州鸿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柳志平
|
15295095733
|
机械
|
13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韩传龙
|
19922897232
|
机械
|
14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刘徐根
|
15395199790
|
机械
|
15
|
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刘崇农
|
18860875002
|
机械
|
16
|
常州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
李彩萍
|
18122899953
|
机械
|
17
|
江苏理成科技有限公司
|
陈烨
|
18961299800
|
机械
|
18
|
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吴凯
|
13584307944
|
机械
|
19
|
同方威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武文旺
|
13601242812
|
机械
|
20
|
常州双联精密材料有限公司
|
裴群
|
18015803696
|
机械
|
21
|
江苏兴禾自动化有限公司
|
周成龙
|
13921024609
|
机械
|
22
|
常州辉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张晶
|
13915825257
|
机械
|
23
|
常州微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凯
|
13861072528
|
机械
|
24
|
合烯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肖本财
|
13861224047
|
机械
|
25
|
安格诺尔(江苏)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李英杰
|
13815110558
|
机械
|
26
|
江苏金好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周美娟
|
18915035266
|
机械
|
27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刘徐根
|
15395199790
|
建材
|
28
|
格龙新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崔占辉
|
15849480240
|
建材
|
29
|
中创新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姚士心
|
13548572447
|
轻工
|
30
|
金保利(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陈王剑
|
13812104767
|
轻工
|
31
|
常州市金坛区万立华帝塑业有限公司
|
高建伟
|
13775202226
|
轻工
|
32
|
江苏中迪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颜德金
|
13961100473
|
轻工
|
33
|
鼎晟塑业(常州)有限公司
|
张可男
|
13473667131
|
轻工
|
34
|
祥恒(常州)包装有限公司
|
何江涛
|
13814786138
|
轻工
|
35
|
江苏博盟科技有限公司
|
王良
|
13861076375
|
轻工
|
36
|
江苏康友医用器械有限公司
|
王粉秀
|
13951215982
|
轻工
|
37
|
常州市五源塑胶有限公司
|
苏明方
|
15295099737
|
轻工
|
38
|
常州瑞嘉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陈波
|
15958737365
|
轻工
|
39
|
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刘广轩
|
18112897132
|
轻工
|
40
|
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宋元发
|
17373468518
|
轻工
|
41
|
常州定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周海龙
|
18019685558
|
轻工
|
42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宋卫军
|
17701509987
|
轻工
|
43
|
常州市金坛鸿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戴玉华
|
15151912907
|
轻工
|
44
|
江苏大磁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罗俊
|
13764774069
|
有色
|
45
|
润星泰(常州)技术有限公司
|
陈华东
|
13506267407
|
有色
|
附件2
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
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
组织
机构
|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成员体系,并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优先挑选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
|
准备工作
|
职责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本商会的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集体会议,通报机构工作进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本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
|
每季度1次
|
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
不定期调整
|
风险辨识、管控与报告
|
制度
建设
|
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
|
每年一季度前
|
风险辨识报告
|
集体学习省市系统的风险使用流程、《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运用市系统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工业企业风险报告。
|
每年一季度前
|
管控
措施
|
对本商会常见的风险点位进行攻坚研判,互相交流风险管控办法,持续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
持续完善
|
安全生产投入
|
互查
|
督促成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
每年1次
|
共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
规程
|
针对本机构常见的操作岗位,共同交流分析,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
每年1次
|
评估
|
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
每年1次
|
修订
|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互查反馈的问题,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并在商会内部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
不定期
|
教育培训
|
警示
教育
|
对本行业、本领域常见事故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还原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讲清责任追究。
|
每半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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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建设
|
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适时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成员单位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
持续提升
|
安全生产互查
|
互查
|
组织成员单位对照互查清单开展现场互查。
|
每季度一次
|
附件3
华罗庚高新区商会安全生产互查清单
一、通用重点检查事项
1.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有效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2.工业企业风险报告: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或者未设置重大安全风险警示牌;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实施;未建立安全风险档案。
3.常安码运行:未开展四类风险辨识;未从工程技术、管理手段、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多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未在风险岗位张贴风险告知卡,较大以上风险告知卡尺寸、材质不符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未定期开展扫码自查。
4.可视化管理:未设置厂区安全宣传栏;未规范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未规范张贴岗位应急处置卡;未规范张贴操作规程。
二、非煤矿山检查重点
1.综合管理情况:是否编制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是否制定完善矿井各类图纸、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是否符合实际;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满足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全员岗位职责制和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完善各类基础设备设施,复工复产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2.采场作业情况:是否采取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规程和开采设计要求;场区是否设置警示标志,通往外界道路的坡度、弯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是否建立电气作业安全制度,设备供电电缆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安设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检修。
4.爆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爆炸物品的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是否如实填写爆破记录。
三、钢铁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6.高炉、转炉、连铸、加热炉和煤气柜等煤气区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员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和吹扫设施。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
2.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存放铝锭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
5.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设置手动泄压系统。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五、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六、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七、电镀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1.未及时清理槽液上的薄层泡沫。
2.氰化槽与酸槽相邻或背靠设置。
3.氰化电镀后,清洗槽与酸槽未规范设置。
4.电镀车间的电加热棒、整流器外壳等电气设备未可靠接地;未定期检查电气设备腐蚀情况、接地绝缘、线路老化破损等情况;电气设备未安装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接地故障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
5.氰化物槽与酸槽的排风(通风)装置不合用,铬酸槽、硝酸槽未各自独立设置排风系统。
八、喷涂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1.喷漆室、调漆室的出口不少于两个,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并应向外开,且保持畅通;喷漆室、调漆室、烘干室和油漆(溶剂)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2.油漆(溶剂)仓库应按要求单独设置,在门口设置防静电装置及防止液体流散的门槛或围堰,库内设置温湿度计,油漆(溶剂)仓库内不得分装油漆(溶剂),不得在仓库内调漆;调漆室存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调漆间宜靠近喷漆区域;在喷粉区内只允许存放当班所需的粉末涂料量,粉末涂料不应与溶剂型涂料及稀释剂存放在一起。
3.危险区域内宜采用有色金属(铜、铝等)、木质等工具,禁止使用可发出火花的铁质等工具;禁止使用塑料油抽。
4喷漆室、调漆室、烘干室、油漆(溶剂)仓库等应采用机械通风;喷漆室应设有漆雾净化装置;喷粉室应设有机械通风和粉末回收装置,回收装置出粉口应采取防止粉尘飞扬的措施。
5.涂漆作业开始时应先开风机,后启动喷涂设备,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喷涂设备,后关风机;喷粉操作在排风机启动后至少3分钟,方可开启高压静电发生器和喷粉装置,在停止作业时,先停高压静电发生器和喷粉装置,3分钟后再关闭风机。
九、其他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未对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建册;未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场所及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
2.使用液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3.金属冶炼企业(不含钢铁、深井铸造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水冷元件未设置冷却应急处置措施;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
4.建材企业: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轻工企业: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纺织企业: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十、环保设施使用安全
1.未组织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开展环保设施使用安全专项培训教育。
2.未对已经建成运营的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
3.进行涉及环保设施的吊装、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未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未进行安全交底,未落实作业审批,未实施现场安全监护,未按规定配齐应急处置装备。
4.未依法对环保设施的运营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签订安全协议或未严格履行约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5.未严格督促环保设施运营单位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使用劳务派遣工存在超用工比例或超用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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