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整合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实施“多委合一”,成立华罗庚高新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施 顺 华罗庚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黄 巍 华罗庚高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 主 任:卞文娟 华罗庚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沈 斌 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局长
戴 振 尧塘派出所所长
张 涛 水北派出所所长
朱 奕 尧塘交巡警中队中队长
徐卫伟 尧塘专职消防队队长
窦洁颖 华罗庚高新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诸 笑 华罗庚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局长
俞 皓 华罗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孙陆军 华罗庚高新区科技金融局局长
王 璐 华罗庚高新区财政审计局局长
林 森 华罗庚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章稀语 华罗庚高新区投资服务局局长
张海平 华罗庚高新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日常事务和督查考核工作。
二、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
(一)纪工委
1.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监督。
2.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安全生产、消防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涉嫌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行为。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二)综合办公室
1.协同落实好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负责高新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事项、高新区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催办落实和督促检查。
3.负责高新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高新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等活动的衔接保障。每季度组织研讨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
4.注重干部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交流。
5.负责以高新区名义拟制的消防、安全生产公文办理工作。
6.负责办理高新区各部门请示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高新区领导同志审批。
(三)组织人事局
1.将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2.将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
3.将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并指导组织实施,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经济发展局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安全为前提,统筹协调高新区重点功能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常州市、区政府有关规定,在审批、核准项目时,要求项目单位将消防、安全建设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3.会同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4.负责高新区电力公司和加油站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五)科技金融局
1.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加大安全生产科研项目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2.引导企业增加消防、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消防、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六)财政审计局
1.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2.加大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资金保障力度,日常办公、应急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完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制度,保障应急值班值守和抢险救援相关经费。
3.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的情况。
4.配合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工作。
(七)规划建设局
1.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报建或登记的企业装修、装饰等相关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配合区主管部门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城市供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安全生产管理。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地下管线开挖。
5.配合供电部门对高新区范围内电力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建设。
6.配合供电公司做好园区道路、公共空间供电线路私拉乱接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高新区公共区域燃气建设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燃气安全指导和监督,对园区天然气管道、燃气工程及建筑工地燃气使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照安全检查标准落实安全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事项。
8.依法履行消防施工管理的属地职责,配合区住建消防管理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9.负责高新区市政道路防汛、防台风、抗洪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工作。
(八)投资服务局
1.引导投资主体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2.组织落实高新区内新建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九)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1.负责金坛高新区应急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高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负责高新区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医药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4.组织指导协调消防、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金坛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负责消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消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相关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6.组织落实金坛高新区内建设项目安全、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7.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核心区、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8.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按职责依法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监管;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9.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救援。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负责预警信息传送、灾害事故现场管控、人员疏散转移和抢险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
10.配合开展企业防汛、防台风、抗洪和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
(十)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尧塘交巡警中队
1.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消防、安全生产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推动完善消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
3.依法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梳理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发现的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意见建议。参与区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协同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施救水平。
6.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大型焰火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7.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油气输送管道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
8.依法批准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负责监督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的运输安全。
9.负责监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容量控制、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应急处突等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10.组织排查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加强群租房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尧塘分局
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2.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3.配条线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尧塘专职消防队
1.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区域消防安全问题隐患。
2.组织协调高新区范围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和防止救援人员伤亡的安全技术措施;指挥、调度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3.负责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汇总、报告抢险救援情况,实施抢险救灾现场秩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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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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