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月芳委员:
您的《关于涉疫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纳入“乙类乙管”,对居民产生的涉疫垃圾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处置。
一、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广泛宣传普及知识,生活垃圾要分类装入垃圾袋,并进行有效封口减少暴露做到及时清运。
二、加强垃圾转运车辆管理。垃圾转运车辆实行全程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防止二次污染和疫情扩散传播。
三、加强垃圾处置场所管理。对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消毒和杀菌。
四、加强清运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和人文关怀。
五、加强涉疫垃圾终端处置的建设和运行能力。加快涉疫垃圾处置的终端建设,确保涉疫单独处置运行能力,确保涉疫垃圾消杀到位焚烧到位,填埋到位。
签 发 人:袁永炜
经 办 人:张 兴
联系电话:82834446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