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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5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坛市监复〔2023〕第6号

吕洪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向来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从田头到餐桌诸环节的监管,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落实“四个最严”,着力增强“链条化”食品安全监管质效。坚持在食品安全源头防控、过程管控、长效治理、社会共治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措施。

一是把好源头关,狠抓产出准入监管。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及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为政策性粮食轮换把好质量关。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衔接,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积极构建“区、镇、村、站”四级监管体系,全区已拥有常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23家,为生产主体免费提供检测和指导开具合格证服务。五星级乡镇监管站1家,四星级乡镇监管站5家,三星级乡镇监管站3家。全区7631户种养殖主体入网监管,其中合作社95家、家庭农场138家、企业171家全部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加强合格证开具情况的日常巡查,实施“网格化+精准化”监管,推动产地准出。督促安心菜场举办者履行主体责任,攻坚克难,按照规定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快检批次和品类。今年已发放快检试剂400余盒,共40000余批次。

二是把好流通关,狠抓关键环节监管。筑牢以食品生产为龙头,贯穿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质量监测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乳粉、保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种类、农贸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及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的检测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抽样批次1885,占全年计划的46.42%,完成检测1340批,其中餐饮食品186批,不合格批35批,食用农产品593批,不合格批40批。

三是把好质量关,狠抓消费末端监管。聚焦民生需求,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身边小事”。积极推进“阳光餐饮”“阳光作坊”的智慧监管新模式,2000家餐饮单位完成“阳光餐饮”平台建设,在全区106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阳光餐饮”覆盖率达100%。以“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为主题,推动实施“清洁厨房”,打造200家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培育提升3条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形成“餐饮安全”“放心消费”融合创建格局,有效改善餐饮消费体验。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昆仑”专项行动、“国门守护”行动等,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互联网直播售假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食用农产品领域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问题,以及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等有关规定。今年以来,立案:103件,罚没:31.64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4起。

二、压实各方责任,全力构建“无缝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心工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完善食品安全机制,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提高食品安全在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及时调整区食安委组织机构,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主任。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定期督查,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督促落实好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积极推进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将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列为督办事项。截至目前,全区包保主体共8570家,按标准划分B级32家、C级359家、D级8179家,与7名区级、70名街镇级、362名村(社区)级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关系,对B四级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合理分类。

二是压紧主体责任。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区共梳理出应设立食品安全总监的各类企业208家,均已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同时还配备1243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原有的定期常规检查、全项检查基础上,按新规明确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四级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监管责任。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等环节,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提升行动,督促经营主体推广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追溯平台”,试行“一票通”追溯监管模式,开展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上市农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一老一少”特殊群体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涉老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坚持聚焦民生关切,多措并举办好民生实事,促进食品安全成果共治共享,切实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

(一)加强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权益日、5.20计量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以走进政风热线、执法直播等活动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报道全区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为群众服务。在今年的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中,各镇、各有关部门共开展宣传活动15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参与宣传活动群众达2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通过送法上门、发放宣传手册、制度上墙、网络培训、窗口服务手册等形式,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同时,结合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今年以来,各条线培训食品从业人员达400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三)着力创新宣传新模式。在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新路径。一是加强与食品安全报和食安江苏的对接,确保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宣传稿件发表,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宣传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打造流动食品安全“宣传队”。充分发挥辖区内“小红妈爱心社”、“啄木鸟益工社”、外卖小哥等志愿服务队贴近群众的优势,邀请他们成为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延伸食品安全宣传“触角”,提升食品安全周宣传效果。三是深化与金坛融媒体的合作。在金坛电视台、金坛广播、金坛日报、金坛网开辟专栏,抓好食品安全热点舆论引导,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不断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全年金坛新闻宣传不少于48次,金坛日报6个专版。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一)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对蔬菜、肉、禽、蛋、水果、水产等生产环节的监管,规范农药、兽药和饲料的使用;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及入场销售者,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实施入场快检,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行动,达到“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消除一类风险隐患,规范一个领域行为,形成一套长效机制”的良好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寓教于乐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道德讲堂开展食品安全“七走进”主题活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治理食品安全谣言;组织开展“餐饮你我同查”“眼见为食”等宣传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公益宣传,形成宣传合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社会合力。

(四)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动和行刑对接。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强化联动执法,相互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切实提高食品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

签发人:刘国荣

经办人:吴秉兵

联系电话:0519—82299038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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