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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市监复〔2023〕第2号
冯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严查抗原检测试剂违法销售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底,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的逐步放开,新冠感染病例逐渐增多,我区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群众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需求量激增,因市场供应不足,个别人为谋取私利非法经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我局及时采取有效举措应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从正规途径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印发《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张贴到各零售药店,提醒经营者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制作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用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告”,并加班加点张贴到全区372家零售药店。发布“全区零售药店保障供应倡议书”,督促全区药店保障药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证药械质量等。
二是加强监管,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对全区经营零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相关单位开展检查,共检查零售企业(药店)28家,批发企业3家。执法人员重点查看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购进、验收、销售、储藏、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并指导经营户针对群众购买需求,做好宣传引导。同时,执法人员督促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购药需求。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通过12345、12315投诉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多种形式受理涉疫药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共受理处置涉疫药品及医疗用品投诉举报96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2022年共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案件32件。2022年12月,我局查获一起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无证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案件。经调查,当事人通过微信,向他人订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2000只,通过微信、微信群等进行销售,涉案金额1.5万元,目前该案已办结,该案例被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列入第一批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目前市场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需求有所下降,消费者逐步趋于理性,市场秩序渐趋平稳,但为了进一步保障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根据江苏省药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产品的监管仍然继续保持关注,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市场价格稳定和药械质量安全,坚决守牢药械安全底线,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去年成立的金坛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功能,加强同区卫健局、区公安局等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每年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活动,普及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用药、用械知识。二是继续加强药械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类药械流通使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进货渠道、把好产品质量关。三是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违法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从而对违法经营者起到足够的震慑。
签发人:刘国荣
经办人:张 亮
联系电话:0519-82299060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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