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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无人机管理和加快青少年无人机知识科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快速发展,已广泛应用于农业、国土、物流、科研、国防等领域,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实践中无人驾驶航空器“黑飞”扰航、失控伤人、偷拍侵权等问题日益凸显,威胁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风险挑战不容忽视。
2023年6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规则为重点,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从设计生产到运行使用进行全链条管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相关活动管理制度体系,为防范化解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风险、助推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共6章63条。主要按照分类管理思路,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组装等的适航管理和质量管控,建立产品识别码和所有者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单位和操控人员资质要求;严格飞行活动管理,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建立飞行活动申请制度,明确飞行活动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区工信局根据自身职能,主要是在指导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规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等方面,针对无人机监管,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无人机制造端安全监管。全面摸清全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情况,为后续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提供依据;加强民用无人机制造业行业统计和信息登记,掌握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和产品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发挥管控平台作用,督促企业和用户依法依规生产使用无人机;加强法规标准约束,打击恶意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推进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社会征信系统,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是推动无人机责任追溯机制建立。我局将大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无人机的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软硬件研究,配合建立无人机检测和认证体系,为有关部门开展身份认定及责任追溯提供技术支撑。在“建立民用无人机编码及用户实名注册制”方面,中国民航局于2017年5月16日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开展对无人机的实名注册登记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民用无人机制造行业管理,指导企业开展产品及关键部件编码,通过“一机一码”、在线验证激活等技术措施,推动实名注册登记。
三是拓展无人机服务应用领域。根据市场需求,引导企业精准制造产品,进一步拓展民用无人机的服务应用领域。积极推进无人机在农林植保、物流运输、环境监测、能源测绘、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新增长点,形成产业发展新动能;结合民用无人机产业自身发展需求,在高集成度芯片、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精准卫星定位等领域开展产业协同创新;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无人机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与新技术结合,推进飞控/避障等人工智能系统、传感器/摄像机等机载设备和机械增稳云台等民用无人机配套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四是注重无人机领域宣传教育。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无人机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帮助公众了解无人机及其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常识、知识体系等,推进无人机的管理、普及和应用;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整合无人机资源,开展无人机知识科普培训活动,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培训活动;结合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公众服务供应商,加快民用无人机租赁、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在此,感谢您对无人机行业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们的工作!
签 发 人:王新强
经 办 人:虞晓春
联系电话:82823978
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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