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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6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左彩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提出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现答复如下:

一、区发改局组织编制的《金坛区加油加气及充电设施布点规划》(2019年)(下文简称《规划》)已实施,《规划》分期布局:至2025年,在20个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停车场配建200个公共充电桩,在10个公共停车场配建100个公共充电桩,并建设90个公交充电桩,共计390个公共充电桩。截至目前,已建设公共充电桩207个,其中公交充电桩82个。已建成的公共充电桩绝大部分位于商业综合体,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万帮星星充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港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相关部门已将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改造内容。

二、根据《关于加快常州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常发改〔2021〕39号文)规定,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且按不低于10%的比例建设交流有序充电设施。目前区政府相关部门已和区供电分公司联合开展编制新建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实施方案工作。

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我区已交付住宅小区内的家用充电桩安装工作按规定流程开展。结合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治理工作,相关部门已将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改造内容,区城管局已在南园二村、华城二村等改造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19处。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有条件的小区将同步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  

四、下一步,区工信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规划建设。充分考虑金坛智能制造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金坛经济社会““十四五”规划”,抓紧协调项目单位做好充电站(桩)的布局及建设工作。同时,做好与各职能部门对接,细化和完善充电设施配建要求,重点推进居民区、单位内部、产业园区、景区停车场、公路沿线、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提高充电设施密度和广度。

二是不断优化运营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地位和作用,吸引更多民营资本投资,更好培育壮大金坛本地新能源配套设施产业,确保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有序、快速、安全、高效运行。严格执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运行指导,促进规范运行,保证充电桩的服务质量。

三是大力支持探索创新。根据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情况,以构建“车-桩-网”融合互动的充换电网络体系为目标,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一体充电站、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站、换电站,提高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探索社区充电、充电综合服务等多场景应用及“私桩共享”“统建统营”等充电站运营新模式,满足更多电动车主的用电和出行需求。

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因势利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小区用电常识,以发生事故为教材,加强对居业的防范私搭乱接充电的警示教育。充电设施不仅要“建好”,更要“用好”,通过加强宣传,减少燃油车进场及违停占位现象,提升充电桩使用率,努力发挥充电设施的最大功效,切实提升群众充电服务体验。

签 发 人:王新强

经 办 人:虞晓春

联系电话:82823978

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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