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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忠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进小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随着新能源车辆不断增加,充电难问题日渐突出。就如何缓解这一问题,近几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发改局组织编制的《金坛区加油加气及充电设施布点规划》(2019年)(下文简称《规划》)已实施,《规划》分期布局:至2025年,在20个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停车场配建200个公共充电桩,在10个公共停车场配建100个公共充电,并建设90个公交充电桩,共计390个公共充电桩。
对于新建居民小区,根据《关于加快常州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常发改〔2021〕39号文)规定,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且按不低于10%的比例建设交流有序充电设施目前区政府相关部门已和区供电分公司联合开展编制新建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实施方案工作。
对于已交付住宅小区,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 1611号),我区已交付住宅小区内的家用充电桩安装工作按规定流程开展。同时,结合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治理工作,相关部门已将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改造内容。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有条件的小区将同步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
下一步,围绕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区工信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协调有力度。对于在建项目,积极协调项目建设企业,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建成投运同时,做好与各职能部门对接,积极配合发改等部门编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充电桩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明确各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充电桩数量,提高充电设施密度和广度。
二是运营监管有举措。严格执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运行指导,促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规范运行,保证充电桩的为民服务质量。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地位和作用,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更好培育壮大金坛本地新能源配套设施产业。
三是创新探索有方向。根据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探索社区充电、充电综合服务等多场景应用及“私桩共享’“统建统营”等充电站运营新模式,满足更多小区新能源车主的用电和出行需求。另外,以构建“车-桩-网”融合互动的充换电网络体系为目标,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一体充电站、换电站等,提高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
四是宣传引导有效果。新能源汽车产业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项目,更是民生工程。畅通意见反馈机制,倾听群众声音充分考虑群众对充电设施的需求,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减少燃油车进场及违停占位现象,提升充电桩使用率,努力发挥充电设施的最大功效,提升群众充电服务体验。
签 发 人:王新强
经 办 人:虞晓春
联系电话:82823978
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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